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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浏览次数:2009|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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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solomuse2012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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