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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怎么取出来有人知道吗?

浏览次数:710|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大漠金鹰
一、提取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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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猪猪钕神
去当地住建办,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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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镜SHOW公主
你好,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具体版本如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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