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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谁清楚?

浏览次数:2582|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赵大宝宝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按规定给予补偿。补偿标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列资料为准。拆除违法建筑、临时摊点、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或拆迁通告公布后改建、扩建、装饰的设施,以及其他原约定不补偿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3、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  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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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漫山红遍
宜昌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可供被征收人选择的两种补偿安置方式。随着湖北省宜昌市货币补偿制度的完善,货币补偿在  
 宜昌市棚户区改造中被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选择,选择比例从《征收条例》实施之初的5%上升到目前的38%,个别项目已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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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依钱钱512
棚户区改造的话,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  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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