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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谁了解?

浏览次数:2140|时间: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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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黑糖miko
北京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如下: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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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shengxj214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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