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6拽拽小蘑菇
为保障贵阳市南明区星云家电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之规定,现按照《贵阳市南明区星云家电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居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作出如下补偿决:
(一)由征收部门提供星云家电城回迁安置房7号楼39层B-C2户型建筑面积75.6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56.87平方米)房屋一套,与被征收人建筑面积54.58平方米住宅房屋进行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被征收人需补房屋征收部门房屋产权调换差价款:75.68㎡×9,992元/㎡-54.58㎡×9,122元/㎡=258,315.80元(贰拾伍万捌仟叁佰壹拾伍元捌角整);另征收部门需补被征收人搬迁费:54.58㎡×10元/㎡•次×2次=1,091.60元(壹仟零玖拾壹元陆角整)。最终结算被征收人需补房屋征收部门人民币:258,315.80元-1,091.60元=257,224.20元(贰拾伍万柒仟贰佰贰拾肆元贰角整),产权调换房产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二)由于产权调换房是期房,现由征收部门提供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巷23号附7号建筑面积64.90平方米的房屋,给被征收人周转过渡,过渡期为36个月。逾期,该周转过渡房由被征收人使用至征收部门交付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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