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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2942|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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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康昱装饰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第三,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第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第五,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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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木木小YY
权证管理办法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下列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由此看发包方是指第十二条中规定的主体,在家庭承包中承包方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户,需为农村居民,而在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承包主体不必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村居民也没有严格限制,但应考察其是否具备农业经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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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水中央1985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  
第四条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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