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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纠纷如何解决?

浏览次数:618|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吧啦左耳
找专业律师咨询。  这个涉及到房产不是小数目  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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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小蘑菇少吃点
夫妻婚后买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论一方是否出钱。
如果发生纠纷或者离婚,那么房产由夫妻双方平分,这是法院支持的,你可以向对方索要一半房产或同等价值的财物,如果对方不给,可以由村里或亲属调解,调解不成,再向法院起诉对方,由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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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凌人happy
最好的办法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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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头头的奋斗
上述交易活动中,对A与B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无什么岐义,但BC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存在如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BC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是无效合同,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法》)第37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虽然B与A签订了房屋协议,由于双方未办理产权过户,A仍然是该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的财产”以及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与C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上述规定,故B与C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是无效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B与C之间签订的合同应是有效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由此从A公司与B签订协议并交付房屋时起,B事实上已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职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双方只是欠缺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的形式要件。B与C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的买卖行为应受法律的保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在房屋买卖案件中,常常认为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前所述,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所以,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影响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依法转移,而买卖合同是一种债权,标的物是否转移对合同本身的效力并无影响。当然,C为了标的物的产权有效转移,使标的物的产权无瑕疵,尚需办理产权过户,但是,C不能通过与B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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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Christybeauty
可以起诉,物权法19条和房屋登记办法74条都明确规定了确有错误应当予以更正,另外房屋登记办法93条还指出对不符合登记而登记和对符合条件而不登记的情形,工作人员得受处分,构成犯罪的可以要追究刑事责任。这几条是你维权的依据,也是你没有关系的情况下起诉前拿去和房管局交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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