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流程谁清楚?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批流程谁清楚?

浏览次数:1604|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hanshiyingxue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你有用!

88

2024-05-11jasmine1995
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县政府审批)。  
审批依据:  
所需资料:申报条件:  
1、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本村村民;  
2、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  
4、必须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5、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  
6、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8、在风景区、河道、公路及其他规划控制有特别规定的区域还必须征求相关部门同意。
需提供材料:  
1、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书;  
2、在册人口(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规划部门的"一书一证"。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