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4工藤新之助
.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等通知文件相关规定:住宅(不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下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0.66-0.88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1.21-1.43元/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32-1.76元/平方米;
二级收费标准为:
多层住宅0.44-0.66(不含)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88-1.21元(不含)/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10-1.32(不含)元/平方米;
三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0.33-0.44(不含)元/平方米,
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66-0.88(不含)/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0.88-1.10(不含)元/平方米;
四级收费标准为:
多层住宅0.33(不含)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0.66(不含)/平方米,
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0.88(不含)元/平方米;
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具体物业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由业主与物业公司以合同形式约定。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物业及其他类型(含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及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的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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