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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要注意什么?

浏览次数:2865|时间:2024-05-13

最新回答

2024-05-13肉丸子酱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简单说几点。第一,确保合同有效。作为建设方,要注意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明知对方没有相应资质而签订合同,对导致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要按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作为施工单位,要注意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应手续,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三证”是不可以开工的,开工的话也得停工。第二,由于建筑工程时间跨越长,纠纷最多。应该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到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和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否则出现相应情形时因为没有约定该情形是违约,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了是违约,但是没有约定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往往在没有造成损失时很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本律师在处理两个建筑工程纠纷案时就碰到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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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全能小吃货
注意这些,第一,确保合同有效。作为建设方,要注意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明知对方没有相应资质而签订合同,对导致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要按照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作为施工单位,要注意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办理了相应手续,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三证”是不可以开工的,开工的话也得停工。第二,由于建筑工程时间跨越长,纠纷最多。应该在签订合同时预见到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和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否则出现相应情形时因为没有约定该情形是违约,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了是违约,但是没有约定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往往在没有造成损失时很难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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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壹秒钟变rabbiT
你好,建筑工程施工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的问题,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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