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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权属怎么认定?

浏览次数:2838|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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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音为爱899
农村宅基地属村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在我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主要根据家庭成员数确定使用面积。用地审批表确定的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的家庭成员应为户内成员,因婚姻、生老病死等原因,宅基地使用权共有人应随着户内家庭成员的增减而增减,但这不影响以户的名义共有。明确此问题,主要解决家庭成员发生变动后所建房屋的权属问题。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家庭成员变动后所建房屋应属变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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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千羽YUmi
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
因此,宅基地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有使用权问题。
宅基地上有你父亲的名字,说明使用权属于你父亲。你父亲去世后,使用权则归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不能继承,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不属于你二叔也不属于你,而是属于村集体。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无疑是属于你的,你可以要求村集体赔偿房屋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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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mon也是部长
1.各区、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两级批准建设宅基地的审批文件;
  2.各乡政府或农场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照);
  3.各乡政府批准的《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4.因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由区、乡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文件及契约;
  5.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的决定、判决、裁定、纪要、文件及附图;
  6.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后,各种土地房产所有证、照(老地契);
  7.对无法提供以上权源证件的,由申请人出具宅基地来源说明及具结承诺,村委会及四邻对出具的证明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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