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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共有房产纠纷?

浏览次数:1556|时间: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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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五爷威武
一、如何解决共有房产纠纷
(一)提高交易风险防范意思是前提
由于目前房产中介公司专业素质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进行市场交易时首先要有较为敏感的风险防范意识,建议咨询商誉较好的中介公司,必要时还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待交易房产本身的产权情况,中介公司将针对不同的情况提醒买卖双方应提交的资料,并为交易双方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建议买家千万不要贪图方便私下成交,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造成不必要的金钱损失。
(二)交易前信息资料核查是关键
通常交易时,可先通过房产证的记录及查册的方式来了解房产的产权情况,并核对所有产权人的资料,包括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等。当查实该房产是多人共有财产,在签署交易合约时,则必须由全部产权人共同签署以示知晓并同意出售该房产。如有个别共有人委托代理人或委托其他共有人签署合约的,则受托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若交易合约上不是全部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共同意思表示并签章,该宗交易很可能视为无效交易,导致竹篮打水一场空。故拟购房产的权属是否清晰决定着该房产能否进行有效交易,因此对产权人资料的核查成为相当重要的环节,以确保房产的交易安全。
二、用仲裁方式如何解决房地产纠纷
买卖双方如果决定用仲裁方式解决彼此间的纠纷,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订立有关仲裁的条款,明确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或是在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协议,表明上述内容。如果双方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而一方直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后,另一方并未提出异议,并且应诉时,也视为双方同意进行仲裁,仲裁机构有权受理此纠纷。
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陈述纠纷的原委和自己的理由与请求,并交纳仲裁费。仲裁机构受理此申请后,会要求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从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这两名仲裁员与仲裁机构指定的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查此案。仲裁庭根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状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如果开庭审理,双方应到庭陈述自己的意见,驳斥对方的观点。闭庭后,仲裁员们要进行分析和讨论,最终出具仲裁裁决。双方均应按照裁决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没有按照裁决的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另一方有权持此裁决到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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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新羊年新气象
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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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我从来没喝过水
(1)  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
  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  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2、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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