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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1832|时间:2024-05-02

最新回答

2024-05-02缘来是你69
房地产公司成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希望这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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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三生皆缘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9条规定,需要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而且流动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态的开发企业要求更高,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股票上市的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的规定为: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了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兼营房地产开发业务,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生产型综合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自有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动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    
(2)、中央各部门所属的工程建设公司达到建筑工程资质一级,自有资金达1亿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动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堤防工程建筑公司达到建筑工程资质一级,自有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其中流动资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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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心向着谁
首要条件肯定就是要先办理营业执照,去工商局注册,想好公司的注册形式。然后就是要去租办公的地点,配置家具,招募员工,选个好日子开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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