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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设计标准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919|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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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略过剧情
第一,物业用房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管理物业项目,用来办公、仓储物资、值班和居住的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房屋。如物业办公室、物业员工食堂、物业员工宿舍、维修备料库房、高低压配电室等等。
第二,物业用房没有独立产权,其面积是分摊到各个业主购买的房屋面积之中的公摊面积之内的。换句话说,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拥有上述房屋的免费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
谨记一点,新建住宅小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只要满足房屋测绘规范,都计入建筑面积,所以都有产权。但有产权不意味着就可以出售。只有属于商品房概念的、独立成套的房屋,在法律上才可以出售。每套住宅的分摊面积,只限于本栋楼内、专为本楼栋居民提供服务的空间,如电梯、楼道、电梯保养间(在屋顶上)等,才参与分摊面积。垃圾房、水泵房、变电房、门卫间、会所、物业用房、业委会用房,等等诸如此类的房屋,大多独立成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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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wangeunice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建筑面积30平方米提供。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摘自《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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