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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管理模式是什么?

浏览次数:1583|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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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风中传音
一是改革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为零地价或低成本价供地,购房者购房时支付的房价不含地价或仅含低成本地价,但持有后每年需按房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二是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归中央。在具体操作上可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初期按一定比例上缴,分成比例也可以考虑城市类型差别。用中央分成的土地出让金建立城市土地平衡基金,基金用于鼓励城市发展保障房以及多层次房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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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小猴小吃货
我国实行的是全国土地统一管理体制模式。在中央,统管全国土地的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在地方,统管土地的机构是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按照1997年中央11号文件和新《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强化了国家管理土地的职能,实行国家和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模式。凡属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民族发展全局的土地管理权都由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行使。  (2)具体划分了中央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管理权。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土地征用权、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保有量控制权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的职权有土地登记发证权(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除外)、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权、开发国有荒山、荒地批准权、土地划拨批准权、收回国有土地批准权和土地行政处罚权等;  (3)实行了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由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依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行使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土地的职权。  (4)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需征得国土资源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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