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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拆迁标准是什么?

浏览次数:2806|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dlpengzhen
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征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一定得经国务院批准。相城区好多农田在2000年前后都盖起了幢幢楼房。有的是开发商建的商品房,有的是区政府建的安置被拆迁户的安置房。在征地前,没有公示国务院的批准文书。数次上访市、省有关部门,并于04年10月、05年4月二次上访北京的群众代表袁建平等人手持上级有关部门的“群众来访处理单”来到相城区建设局,处理单上写明:“该批上访人员主要需要了解道路建设和动拆安置房建设的有关建设手续是否完备,请相城区建设局接待处理”的内容,可还是没看到一系列早该公示的任何土地使用的有效合法批准文书。对照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土地目录》,找不到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据,划拨土地的批文就无从谈起。也没有看到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的方式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手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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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泡椒苹果
相城区的拆迁不敢根据国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去实施拆迁,几乎每户已完成拆迁工作的,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这是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低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再则,也可隐瞒对有些有背景的和与拆迁办有交情的被拆迁户的高额补偿。为什么对每户已完成拆迁工作的真实补偿不能上墙公布?笔者认为,除了上墙公布外,还得接受监督,查看上墙公布的每户补偿款是否与拆迁留底的拆迁协议上的数额相一致,还要查看每一地块的最后实际补偿总额是否与上报数相一致,杜绝一切可能产生腐败的黑洞。当然,在违法的拆迁大包干下,这样的监督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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