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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919|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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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久美雍希
第一,购房人员需要在中国居住满一年。
第二,购房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中文和外文姓名。
第三,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明,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居留证、经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或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证件上需同时注有此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第四,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第五,备齐资料后,需首先交由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审查。
第六,如购房人需要贷款且在京无固定收入的,其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均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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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烧掉额回忆
1、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外籍华人;
  2,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外籍人士在华必须居住满一年;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房屋登记时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姓名(名称);房屋登记办法>。
  3,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的规定、证明文件中的中文姓名(名称)应当与国安局登记证明的中文姓名(名称)一致;
  4、外籍人士(机构)购买房屋(如商品房。说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  ,应当提供中文译本(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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