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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口头房产赠与有没有效?

浏览次数:309|时间:2024-05-07

最新回答

2024-05-07yk小康哥
你好,口头赠与从理论上讲不能说无效,只要是赠与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这赠与就算有效的。问题是要有证据证明赠与的存在,如果没有证明存在这口头赠与,就不能听受赠人的一面之词而损害其它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继承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你家的情况估计就是子女继承了,不论是儿子或女儿只要有赡养关系都可以按等额分额继承。如果有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法院在处理继承份额上是可以按赡养情况的不同给予不等额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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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蝶澈0825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口头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是成立的。
2、房产赠与中,房产作为不动产是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发生产权转移的效果的。合同法第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因此,房屋赠与如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首先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次可能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无效。
3、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时,房管局是会要求你们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才给办理过户手续的。
综上,口头赠与合同虽然成立,但未过户可能造成撤销赠与或合同无效,对受赠人保护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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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韩建忠001
口头赠与从理论上讲不能说无效,只要是赠与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这赠与就算有效的。问题是要有证据证明赠与的存在,如果没有证明存在这口头赠与,就不能听受赠人的一面之词而损害其它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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