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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卖房子要注意什么事项?

浏览次数:548|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偶da幸福
1、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产权人持有。
在委托中介交易的过程中,中介往往以方便代理为由要求房主把《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中介代为保管,这对售房人是极为不利的,一旦卖家和中介发生什么纠纷,中介往往会扣住产权证不还。即使房主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要回产权证,可能也会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何必呢?
可以把相关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中介,需要原件时可由产权人亲自出面办理。即使是复印证也可以做一些必要的设置,比如在产权证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上标明授权范围等约束性语言。
2.应该坚持在交易时三方亲自确认交易内容。
卖方应该坚持在签订合同等交易的重要环节由买卖双方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有中介欺瞒买卖双方“吃差价”,那中介肯定是不让交易双方见面。而且双方亲自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中介为促成交易而故意隐瞒一些房屋的实际情况,比如房子存在什么缺陷,本来房主是如实告知中介的,但有的中介为了赚取中介费,故意隐瞒不告知购房者。一旦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中介已经收取到中介费,这时不说是“售房者没说”就是说“购房者已知”。
3.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售房者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文件的内容,如果有空白之处要么要求明确填写要么用笔划掉相应空白。
以往曾经发生过购房者主张有自己签名的合同与自己见到的合同不同,虽然签名是真的,但合同中的一些空白内容被中介或对方事后填写了对自己不利的内容。这种主张往往很难成立,因为提出这种主张的人往往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签字时不存在这些对自己不利的内容。
5、  对交易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委托中介时提前确认清楚。
在与中介签订正式的有权利义务约束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之前,应该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要委托中介代为处理的所有事项都进行明确约定,并把相关费用标准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确认。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那时即使买卖双方能达成解约的一致,也会涉及中介收取的费用因已促成合同签订而不愿退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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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bamanai119
注意事项:如果不是北京户口,需先卖掉一套以后(必须过户完成)才有资格买另外一套,并且要有满五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如果您是北京人的话,北京是限购两套的(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您名下现有两套房产的话,注意事项同上。买卖房屋需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5.5%,个人所得税1%或者差额的20%,契税为1%-3%(视建筑面积而定),如果私下签约,您是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的,如果通过中介签约,可以在签合同时协商,是各自承担应缴税费还是一方承担。卖房的时候要了解对方是一次性还是贷款。买房的时候了解下对方的房子有无抵押。交易时如果不放心可以去银行做资金监管。过户了再请银行放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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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枪炮Rose
卖房相对于买房来说,事情少一些。
当心:一定要钱都到账长以后再过户。骗钱都是先给点儿,然后骗你过户,尾款就不给就没人了,然后你的房就被又卖了。
其次,卖房时,最好同时邀几个买家看房,买家容易因房而相互抬价。
多转转,掌握附近方圆的价格,心里有数。
其次,着急出手,夹克肯定被压,不要着急才能卖出好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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