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26可爱滴娃
江苏危房改造最新政策 国家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执行经济适用房的税收政策。目前,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实行5项政策。 一是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房源的,如果增值率不超过20%,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是对经济适用房经营管理单位与经济适用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四是对经济适用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五是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5%,可以减按1%征收契税。经济适用房是指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如果面积超过90平方米,契税减半征(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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