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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718|时间:2024-04-26

最新回答

2024-04-26小黑鬼佐二
1、关于业委会成立条件。
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列》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
2、关于新小区对现在物业不满意
根据《物业管理条列》(国务院令第504号)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同时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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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小小沉醉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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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花栗鼠花栗鼠
一共来说有3点的要求条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只要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就可以成立业主业主委员会了,不过地方不同有可能条件不同的,建议你还是要详问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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