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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征地补偿标准谁了解?

浏览次数:772|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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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往事随风@遗忘
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平均涨35%
  “考虑到市南区、市北区已无耕地,且2004年青岛市制定的原市内四区征地年产值高于目前实际的耕地年产值,本次对李沧区征地年产值不作调整,对四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征地年产值不再划分城市规划区内、外,并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平均上调幅度为35%。”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其中崂山区由原来的每亩2000元调整为每亩2350元,黄岛区、城阳区由原来的每亩1800元调整为每亩2350元,平度市、莱西市由原来的每亩1500元调整为每亩2150元,即墨市、胶州市由原来的每亩1600元调整为每亩2150元,而李沧区拟不作调整,仍然执行目前的每亩4000-5000元。
  根据《标准》规定,各区、市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低于规定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在国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更细化
  《标准》同时也更完善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共有25大项上百个类别标准,包括了地面上的非住宅房屋建筑、树木、农作物、水井等项目,相比较之前的该类标准,更细化新增了厂房、门垛、厂区大门、外楼梯、地面、路面、茶园等附着物及补偿标准,比之前的补偿标准也有较大上调。“为解决征地过程中存在的抢种、抢栽青苗和其它地上附着物,我们将果树、葡萄补偿标准,由根据生长期按株计算补偿费用,调整为按果园面积计算补偿费用;对新增的茶园补偿标准也根据生长期按果园面积计算补偿费用。”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青苗补偿费仍按一季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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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Sunny彩妆半永久
第二十七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三)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四)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三项的规定;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及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四项的规定。  
实际用于补偿的房屋超出应补偿面积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补偿房屋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支付房款。补偿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  
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被拆迁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支付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款的,由被拆迁人另行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异地房屋补偿。
第二十八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计算方法,
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结算拆迁补偿金;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结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销售价格),计入拆迁补偿金。
拆迁补偿金由拆迁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
第二十九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异地房屋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与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方法计算的拆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金与异地补偿房屋价款存在差价的,双方应当互相结算差价款。
补偿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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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蚂蚁在fei
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我给你提供一些我的经验,你参考一下
青岛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征地的新补偿标准称,该市中心城区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实行包干补偿,其中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原来的2.2万元/亩提高到2.4万元/亩的补偿标准比2009年颁布实施的补偿标准平均提高了18%。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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