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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浏览次数:1219|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jasmine1995
一个是可以要回来的    一个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当你反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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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敏宝环保科技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当然要选择订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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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仿佛那一天
“  订金  ”  与  “  定金  ”  虽一字之差,意思却大相径庭。“  订金”是一种预付款
,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实践中,经常会碰到“购房意向金”。所谓“购房意向金”不是法律概念,指购房者为订购看中的由中介公司推荐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房屋卖方签收,卖方签收后传为定金的,一定数额的款项,通常为房屋总价的  1%  ,或称诚意金或意向金。律师建议,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房产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房产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意向金在房东签收前为订金的性质,可以主张收回;在房东签收后为定金的性质,不可随意收回。律师建议,中介公司一定要求支付意向金的,应在意向书上注明:“意向金转交房东前需经本人另行书面同意”;给购房者留有考虑的空间,是否将意向金转为定金。
“订金”和“定金”  约定不明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
在  2000  年  12  月  8  日  发布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8  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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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qq496257996
法律上对两ding有明确规定:定金:意为确定之后的金额,不能退;订金:意为诚意之订,可以退;对于买方,当然是“订金”有利。交易二手房时莫轻易下订,不管能否退,二手房一般交订后,卖方不会退,购房时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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