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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

浏览次数:2763|时间: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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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阿哥丶WLy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物权法》[1]、《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对物业依法享有的管理权,促进物业管理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六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督促其依法、诚信经营和服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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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多彩装修
据我知道的就只有以下两条:
【第四十一条】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明码标价,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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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lin2000west
您好,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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