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9michelle850322
一、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
四、户籍关系代理费及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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