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4xiaomao7taotao
1、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方面的管理机制不完善
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时间短暂,加之前几年房地产市场处于蓬勃发展时期,不良贷款率相对较低,所以之前商业银行对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潜在风险不够重视。在房价飞快上涨的过程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隐藏得很深,而商业银行为了不断开拓业务经营范围,获得更大的收益,就会降低对于抵押贷款的各项要求水平,如降低对贷款人的首付比例要求、忽视对借款人信用水平的审查、疏于对贷款的贷前检查,从而使银行积累大量的金融风险。
2、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内部操作环节不规范
随着个人抵押贷款业务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倾向于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住房,这就增加了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业务量,为了加快办理业务,银行工作人员有时操作不认真,从而造成相关法律要求的文件的缺漏和错误,如未填写合同的必备要素或者误填甚至随便涂改。对借款人的身份审核不够严格,甚至存在贷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本有伪造签名和由他人代签的情况,形成无效力合同。在抵押登记的相关手续没有办理妥当前发放贷款,使得贷款担保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给银行造成风险。
3、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识别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缺乏、风险识别技术落后、缺乏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国外的实际经验,定量化分析技术已应用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管理,成为世界上大部分金融机构管理和防控个人信贷风险的强有力的工具,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借款者的信用评估仍然主要依靠于经验判断,在贷款审批的过程带有太多的主观色彩,缺乏明确的条件。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借款者带来的不同类型的风险设计出不同的合同,比如不同的利率、期限等,这样就可以十分有效地降低违约可能。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培养专业人士来负责对违约风险进行研究和探索,运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建立可以准确评价风险的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技术朝科学和客观的方向发展。
赞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