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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说说房产多少年产权?

浏览次数:970|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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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pony080808
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铺是50年,过了年限房子还是自己的。
  1、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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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sleepworm88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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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Jingelababy今
房产的产权是永久。  所谓70年、50年其实不是房屋产权,而是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分别是: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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