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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逾期付款需要负担哪些责任?

浏览次数:1003|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我的宝贝叫小啦
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人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  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不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
  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2、  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3、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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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Huanglingying
你好,超期1-3个月的,银行会短信、电话、信函或上门摧收,超期3个月以上的,银行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拍卖你的房产。
我给你的建议:
1、如果当期或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还不上,可以主动打电话给银行,请求宽限还款期,银行有这项业务,专业叫”展期“,尽管展期也会记录不良,但以后再贷款”展期“作为不良记录,表现出是你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不同于”恶意拖欠“行为。
2、如果家庭变故或遇到困难,房贷难以廷续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协商好将房产卖掉,一部份房款作为还贷,剩余部份留着自用;如果银行一旦进入起诉流程,不仅要扣除房贷本息和罚息,还要扣除起诉相关费用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车船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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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爱美食小雅
买房逾期付款,需不需缴纳要交违约金,主要看双方的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买房逾期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条款,违约后就需要缴纳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
  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
  (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3)双方另地约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
  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  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
  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  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
  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拒交购房款呢?其实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卖房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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