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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内转户口有哪些流程?

浏览次数:539|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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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vicki瑶瑶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法院判决女儿归你的判决书,离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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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我是五叶神
深圳市内转户口流程有:
1,⑴《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⑵户主和申请人在户籍警察面前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⑶相关证件文书(包括身份证及户口簿等);⑷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社区警务室加具核实意见,属实的由户籍民警直接办理,并通知申请人。
3、实际居住条件消失后(即房产被拆迁、查封、扣押、收回、转让或搬离的等情形),原户口在该址的人员应当主动向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申报办理迁出手续,无迁入(自立)家庭户、集体户条件的,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4、集体户户内成员单位变动应及时办理市内移居。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内页;⑵单位人事证明;⑶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在现单位最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信息单;⑷已婚人士增加结婚证或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5、集体户因单位注册登记备案地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整户移居。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⑴单位专管员填报的《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⑵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的复印件;⑶房产证明或经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⑷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人事名册复印件;⑸加盖单位公章该单位人员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的信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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