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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谁了解?

浏览次数:1931|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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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随风思恋
下面介绍下关于流转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受法律保护。
四、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六、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
七、受让方应当出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手续。
八、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镇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中心。采取转让、互换、入股土地,需经发包方同意。
九、农村土地流服务中心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十、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十一、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十二、主动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工作。
十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严审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适应农业生产发展和不同流转主体,对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不同要求,实行多种多样便于群众接受的土地流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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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virgoleegoon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国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紧张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强化对耕地保护的政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逐步下降,城镇和园区等各类建设大量圈占土地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土地农转非的速度仍然太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仍然过大,耕地保护的利益补偿等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违规违法占地现象依然严重。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应进一步强化用途管制,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增强保护耕地的法定性和强制性。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二是完善占补平衡等制度。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要防止只占不补、先占后补、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的现象发生。三是在全国范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重、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多的粮食主产区,由国家探索建立补偿机制,注重采用经济手段调动地方政府特别是广大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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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taojia1988
作为征地补偿主要依据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承包经营权补偿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其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也只简单宣示了事,缺乏可操作性。再者,在补偿评估上往往违背以土地为中心、土地与地上改良物整体估价的原则。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不当做法主要是:补偿数额按土地面积“一刀切”,例如只看被征收的宅基地面积大小,地上建筑物等改良物只有在价值特别大时(例如三层以上的楼房)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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