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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会工作步骤谁了解?

浏览次数:2762|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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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大嘴Yuki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
  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
  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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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孑子孓COMIC
一、申请
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县(市)、区房管局申请。(附件1)
二、告知  县(市)、区房管局在接到业主联名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3日内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2)
三、社区居委会、筹备组组织开展筹备工作要点  (一)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附件3)
(二)筹备组产生后,由社区在项目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筹备组正式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1、依据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在拟定过程中可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告知并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及人数,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
3、确认业主身份,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人数和建筑面积,并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4)
4、筹备组确定的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情况在小区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天)(附件5)
5、在小区内公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准备大会。(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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