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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找谁解决?

一般是找什么单位的,和邻居在建房期间有矛盾,自行协商无果

浏览次数:2170|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沁水冰心
请你去找所在城市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处或中心。一般属于房产局下设机构),他们是管理房屋租赁的主管单位。
先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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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帅帅老牛
您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要求限期腾房并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相关损失先礼后兵,和承租人、中介三方协商,协商不成,依法起诉。
1、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2、  依据《物权法》之相邻权: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希望您的问题得到解决,有疑问请追问。
追问:  如果说租客要利用出租房养狗,卖狗,是否应该先征求房东的同意。而且是在居民楼内。这跟出租房屋权属是否有联系?检查是水管老化造成的漏水,我们维修理所当然。但是拖了维修的时机就是他们的责任是吧?还有我们是通过中介出租的。原来这个房客也是在这个中介租的房,就是说原来他们养狗中介是知道的,他们知情不告知,即使提醒下也没有,如果我们知道他们会养狗就不会租给他们了。这中介是不是也有什么责任?  
回答: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即使您同意,居民楼里也不能作为饲养场所养这么多狗,中介可作为第三方被告负连带责任。可以找物业、居委会或街道的协调,将来司法解决可作为旁证。
 
补充: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介和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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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喊我11就很好
物业、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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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工藤新之助
房屋租凭管理所那可以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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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暗了个然
找媒体调解啊  现在不是都很流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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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30岁男人的世界
有必要的话可以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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