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鞍山土地转让详情有哪些?

鞍山土地转让详情有哪些?

浏览次数:389|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紫茎泽蓝2011
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249

2024-05-08五堂宅修
1、契税是国定所规定必须交的税收,当然也是由国家收取,不论是存量房的买卖与商品房都是要缴纳的。契税是指该不动产产业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在满足普通住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前提下,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3、90至144平方米范围内土地契税税率,按3%的税率征收。
  4、购买普通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
  5、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
  6、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