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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商品房交房标准有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2032|时间: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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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NDSGGS南都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证明文件
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不难发现,建筑工程竣工后从施工单位自检,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组织验收,到最后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备案,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因此,建设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工程验收工作中唯一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法定证明文件。
(二)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标准
如果开发商仅仅出具自检合格报告是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才能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基本上就达到了能够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也可以比较安心的入住。在此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此外开发商交房时,还应当同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验收标准和收房时的注意事项,当然如果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开发商约定更为清晰具体的收房条件时最好的,如果不清楚如何约定,可以要请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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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风吹杨柳千条线
商品房交房标准
预售房交付的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
(1)  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
(2)  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  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
(4)  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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