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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移交都有哪些规定谁清楚?

浏览次数:2639|时间:2024-04-28

最新回答

2024-04-28元力觉醒
1、到物业管理处(局)办理的《物业投入使用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开发商)进行物业交接条件,换言之,如果没有办理这个证,则不能进行交接。
2、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取消这个证,而改为小区综合验收证明作为物业交接和投入使用条件。
3、有的地区是只要建设单位(开发商)办理了单个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也可以办理物业交接并投入使用。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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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草本Jing樺
一、清理债权债务工作,具体有以下几点:
  1  、明确双方交接日期。对于交管方来说,这是截止日期,而对于接管方来说这是起始日。这一天,不仅是全面交管和接管工作的分界,也是交、接双方财务的结算和起算日。
  2  、交方在交接日之前自行理清债权和债务,并登记造册。债权,包括尚未收缴上来的业主中的各类欠费,对外合作中尚未收回的合同款项等。债务,即工程维修及各种外包服务中的未支付款以及以交接日为界以后时期已收取的业主的各类缴费。还要理清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员工之间的各类费用,包括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大中修费以及水、电、气、暖、电讯、网络、电视等相关单位的费用往来款项。
  3  、作为监交方的业主委员会或自行组织力量对交管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或者请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管方债权债务进行审计,必要时进行查实,以确定交管方所列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由业主委员会或会计审计单位负责监交。属交管方债权部分的,由其继续主张权利,将欠费收回,必要时仍可以诉讼手段予以解决。而将交接日以后所收的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转交给接管方。
  5  、如为了方便起见,交方和接方可就以前所欠费的收取问题达成合作协议,由接管方代替交管方收缴欠费,之后双方分成。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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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撒旦情人518
小区物业移交都规定:
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新建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和下列工程建设档案资料:
  (一)住宅区规划图和批准文件;
  (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三)道路及地下管网竣工图;
  (四)各种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电路示意图;
  (五)建筑工程、市政、环保、绿化等相关工程验收资料;
  (六)其他必要资料。
  在物业移交同时或移交之前,开发商应将小区水、电、气移交当地供水部门、供电部门和供气部门,以实现彻底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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