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2016苏州购房户口迁移手续谁知道都有哪些?

2016苏州购房户口迁移手续谁知道都有哪些?

浏览次数:759|时间:2024-04-26

最新回答

2024-04-26李出于蓝
2016年苏州市购房入户政策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苏州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苏州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
  凡在苏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苏州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苏州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苏州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苏州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通过人才引进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284

2024-04-26虾子王0001
直接拿手续到幸福派出所户籍室办理,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配偶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需要出具的关系证明,随迁人员够法定年龄的须当地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3.房产证、二手房的契税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如夫妻双方只迁一方另外一方不迁,需要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