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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赠与的规定都有哪些?

浏览次数:2810|时间:2024-04-23

最新回答

2024-04-23郁敏0729
您好,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缴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赠与房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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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福气少女毛毛酱
新规定,北京地区办理赠与,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名双方直接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就可以,
要求,接受赠与一方,有在北京购房资格,才可以办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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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玲珑金月
对于房产赠与,它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目前,
南京市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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