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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浏览次数:2264|时间: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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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karenchao1983
2006年9月经《迁安市城市规划区现状建筑普查确认书》确认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准的所有合法农宅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全额补偿。确认后在原农宅土地范围内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拆清的,可按重置价50%给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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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不管三七
2015年5月29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明确,全省征地区片均价提高到67,038元每亩,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河北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35,851元;2012年调整后的征地区片价,平均每亩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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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zhangalan26
(一)楼房安置:(1)确权面积在0.25—0.32亩的院套为标准院套,每个有证标准院套安置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的楼房。(2)确权面积低于0.25亩部分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超过0.32亩部分按基准地价的2倍给予货币补偿。(3)购买村集体旧址已形成院落但没有确权的,小于0.25亩的院套,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0.25亩—0.32亩的院套,按标准院套安置;大于0.32亩的部分,不予安置补偿。(4)为保障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按改造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标准计算,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房屋安置。
(二)房屋货币补偿
(1)2006年9月经《迁安市城市规划区现状建筑普查确认书》确认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准的所有合法农宅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全额补偿。确认后在原农宅土地范围内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拆清的,可按重置价50%给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三)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补偿标准按一次搬家定居补助费的2倍计算,即根据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2次计算(一次安置定居的按一次计算)。
2、需过渡安置并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支付,过渡期限自公告拆迁之日至楼房分配之日止。不需过渡安置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奖惩办法
为鼓励按时拆迁,对凡在6月15日之前拆清的,每个有证院套奖励奖金2万元,7月15日之前拆清的奖励奖金1万元,对7月16日以后依法进行强拆的,按照国家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不再享受本市的优惠补偿政策。
七、安置用楼房的相关规定
(一)安置用楼房的标准
1、安置用楼房为毛坯房;
2、安置用楼房规划建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负责为安置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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