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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浏览次数:1801|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虫子不乖
自用工之日起,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两种情况:  1、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但没满一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可以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是还没到一年之内任何时间,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他相当于劳动报酬两倍的工资。  2、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此时公司不仅要支付两倍工资,还要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其他涉及的情况: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在楼主叙述的案情中,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要有有工资单,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出勤记录,工友证言或者其他公司内部资料,有其他人签名的会议记录之类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入职时间,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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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堆高于岸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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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13820421534茜
工伤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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