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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浏览次数:1741|时间: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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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大料酱VS小麋鹿
建议你要慎重处理,否则一不小心会鸡飞蛋打062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s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建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aeim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但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也不能擅自赠与或买卖。  所以,综上所述,由于你不是那个村的村民,不能在那个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尽管有村委见证,县国土局也不会给你办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的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县房产管理部门也不会给你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只能说私下是属于你的,但不是合法的,土地以后增值也就不可能完全是你的了当然所有这些也仅仅是供你参考而已,如果你能够摆平所有的政府部门,能拿到合法的(至少从表面上)各种手续,买上还是可以的,至少也是相对保险的一种投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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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等于个圈圈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9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s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建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aeim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但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也不能擅自赠与或买卖。  所以,综上所述,由于你不是那个村的村民,不能在那个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尽管有村委见证,县国土局也不会给你办理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的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县房产管理部门也不会给你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过户情况下房子只能说私下是属于你的,但不是合法的,土地以后增值也就不可能完全是你的了当然所有这些也仅仅是供你参考而已,如果你能够摆平所有的政府部门,能拿到合法的(至少从表面上)各种手续,买上还是可以的,至少也是相对保险的一种投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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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平亮装潢小余
2014-05-20
.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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