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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有哪些补偿?

浏览次数:1799|时间: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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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躲在WC数钱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可以再网上多查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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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karenhoney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但是,什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否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给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又应当是什么?
     对着这些问题,很多被征收人不是十分了解,尤其是对具体的法律适用一知半解,征收人也正是利用被征收人对法律理解不透彻,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在现实中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降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
     征收人最常用的理由是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因为土地取得本身就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本来就是国家免费给你用的,所以国家在收回来的时候也不需要再给你补偿。此外,征收人还会以证照、手续不齐全,土地使用年限不多,最初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很低等各种理由来降低甚至是不予给予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那么,征收人的上述种种理由真的合法吗?
首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应当对土地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
     上述条文中所提到应当对土地使用权者进行补偿并没有区分以划拨取得和出让取得两者不同土地获得方式,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人合法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出让方式取得,还是划拨方式取得,在国家进行收回的时候均应当给予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
其次,对于房屋价值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这个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十一条也有明确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也就是说,房屋价值包含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两个部分,且这两部分的价值应当参考同等条件下的市场成交价格,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为了购置同等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需要支出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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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0度空间的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结合《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我们理解这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应该是,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政府对征收的房屋按市价格进行评估补偿,同时也就对房屋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国家在征收房屋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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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没想法咯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而制定,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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