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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清楚什么是定金罚则?

浏览次数:1459|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高兴儿8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合同法》一百一十五条和《担保法》八十九条都对定金及其法律效力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即定金违约责任,体现定金的惩罚功能,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定金交付后违约,定金丧失;其次,收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关键在于你说了“中介方出于各方面考虑,提议在合同上加了一条:如因贷款问题没能贷到款,那么可以退房,并返还定金”根据《担保法解释》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这种情况就属于当事人另有约定不适用定金罚则。需要返还购房者的定金1W。但是你新预定的房子交付的1W定金,有没有约定。若没有,你是没法办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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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小乐乐9
定金作为一种债的担保方式不同于违约金和预付款。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主要在于,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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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猫19820728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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