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其他 >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谁可以说说?

如何申请廉租住房谁可以说说?

浏览次数:273|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abcdeffggg
你好,石家庄的廉租住房主要是以货币为主,就是给钱,也有给房子的。
具体办理,你要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还有户口本的复印件,还要提供收入证明,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
以上的文字格式居委会都有,你去找他们问就可以了。需要复印一堆呢,做好思想准备。
具体对家庭的要求你可以搜索一下,比如:具有所在设区市、县(市)城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在所在设区市、县(市)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138

2024-05-11静静19811215
申请廉租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183

2024-05-11佑玲天涯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