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答
- 2024-05-10s791144868
宁波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赞87
- 2024-05-10甜田心ttx
1:在宁波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宁波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购房者如果决定2015年买房,那么从2010年起,需连续在北京缴纳社保或每月纳税不为零。
2:有宁波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北京暂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购房者买房时暂住证不能过期。
希望能帮助到你
赞197
- 2024-05-10肉肉他爹地
1、大专学历以上(全日制包括大专),有自己产权住宅,并实际居住,有3个月以上社保,对房屋面积没要求。随时可以落户。
2、除去第一种情况,45周岁以下,房屋面积100平米以上,可以落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赞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