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5纵横四海2000
一预制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1.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木门、铝合金窗、经加工成型的钢筋、预埋件、金属配件、装饰材料等,在运入工地现场后,均需妥善予以保护.各种卫生器具要用聚苯板及木板加以覆盖.
2.堆放场地要求
(1)堆放场地地基须平整、洁净、干燥、牢固、排水及通风条件良好、无污染、交通运输方便.
(2)堆放场地分室内场地和露天场地两种.小型而比较贵重的预制成品或半成品,如木制品、铝制品、金属配件、装饰用成品等宜在室内堆放,金属结构制品、钢筋制品等宜在室外堆放,必要时用帆布或塑料布遮盖.
3.预制成品或半成品的堆放方法和堆放要求
(1) 须根据预制品的种类、规格、型号、使用先后次序等条件,有计划分开堆放,堆放须平直、整齐、下垫枕木或木枋,并设有醒目的标志.
(2)应做好对预制品的防腐、防霉、防污染、防锈蚀等防护措施,叠高堆放的预制品须加设支撑,以防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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