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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基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483|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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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仿佛那一天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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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雪皑皑xueaiai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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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海狸鼠小姐
住房基金提取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市城市住宅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房局发[2001]77号)、《市维修资金划拨、使用程序若干规定(试行)》(大国土房屋发[2012]第379号)等维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并已在大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立结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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