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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需要哪些?

浏览次数:2603|时间:2024-05-20

最新回答

2024-05-20liushuangr
江门市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如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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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一抹熙云
江门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本市户口的,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申请时,申请人仍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合同并按规定的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4)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一致。
  江门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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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俳句之神芭蕉桑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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