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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南宁公积金如何领取?

浏览次数:1241|时间:2024-05-01

最新回答

2024-05-01土著零食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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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千年紫檀
从2010年4月开始,凡是广西户口的公积金缴纳人员,离职两年后未建立新的人事关系就可以申领。如果建立,就需要转移。不能马上领需要等2年后,是有可能你在2年内有新的人事关系产生而且对方也帮你缴纳公积金这种情况出现。  你要申领的话,有未还清房子的贷款,也可以申领的,不过前提条件是你的年还贷额度超过你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才可以,而且房子必须是你的产权,贷款人是你,而且房子是家庭户的第二套【包含第二套】的内的,在你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才可以申领。  到时候准备的材料就是销户支取和还贷支取两个部分的材料去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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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jerrystone
你好,提取公积金的几种情况:
1、购房提取公积金,购房者需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
2、退休提取公积金,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持以下材料办理: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3、修房提取公积金,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4、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持以下材料去缴纳单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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