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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好心人告诉如何自己提取住房公积金?

浏览次数:80|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月儿丸丸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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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wangwei8689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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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牙牙的美食美刻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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