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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浏览次数:2710|时间:2024-05-23

最新回答

2024-05-23阿岚懒懒
你好,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天即可申请提取部分或全额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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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美美meme
直接转移到现在的公司续缴,只要按照规定开个转移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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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文燕大侠
可以,条件是你不再在南京找工作,换了一个城市。否则你的公积金是不能取出的。
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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